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诉讼时效是多久
提醒您,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提醒您,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将乐位于福建省西北部,处武夷山脉东南麓,扼闽江支流金溪中下游,东临顺昌,西接泰宁,南连明溪,北毗邵武,东南与沙县接壤。境内山峰林立,溪流密布,最高峰海拔1640.2米。岩溶地貌是本县一大特色。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海洋性和大陆性气候特点,。在三国东吴永安三年(公元260年)置县,为闽越地早期置县的七个古县之一。将乐素有“文化之邑”的美称。东晋时干宝《搜神记》中《李寄斩蛇》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被誉为“闽儒鼻祖”、“程氏正宗”的著名理学家、北宋龙图阁直学士杨时(号龟山)也诞生于此,“程门立雪”的典故代代相传。擂茶、龙池砚、西山纸堪称“将乐三绝”。将乐资源丰富,全县山地面积288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83万亩,毛竹林4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4.5%,林木蓄积量1598万立方米,立竹量4600多万根,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县、中国毛竹之乡。全县可开发水电资源31.5万千瓦。已发现的地下矿产有石灰石、煤、铁、萤石、石英等36种,其中石灰石远景储量达13亿吨,居福建之首。